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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爱(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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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点半,城北博业嘉德商业广场,沈惜与巫晓寒在某KTV正门相聚。

约了沈惜今天一起唱K的,正是巫晓寒。对她这个建议,他其实有一定的保留。在沈惜看来,反正就俩人,就算是个小包厢,也多半会显得冷清,最后说不定还会很尴尬,要么是没人唱歌导致冷场,要么就是两个人不停地唱累到死。

还不如随便找个地方坐一坐,喝点东西聊聊天呢。

只是巫晓寒执意地想去唱歌,沈惜也就由着她。

端庄地坐在沙发上的巫晓寒,优雅美丽一如往常,穿了身合体的丁香紫色包臀连衣裙,配Tiffany纯银心型项链,简约中透着贵气。

这一点尤其难得。很多男人女人一旦闹起离婚,往往会变得迥异于往常。不管他们平时显露在人前的是本性也好,伪装也好,总之会把一切的斯文、雍容、理性等等统统撕破,好端端的人,非要搞得浑身上下都戾气满满,人憎鬼厌。在巫晓寒身上,却看不到这种状况,持续了几个月的离婚官司好像对她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等服务员把酒水、果盘什么的都送进来以后,巫晓寒突然招呼正在机子前选歌的沈惜把脸转过来,她伸出左手,在他面前不住挥动。

只扫了一眼,沈惜就明白了她想表达的意思。

“终于结束了?这样的结局,虽然遂了你的心愿,但我该说祝贺的话吗?”沈惜皱皱鼻子,略显无奈。

巫晓寒的左手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直戴着的婚戒不翼而飞,这意味着她已经正式与周旻离婚。从她此刻脸上轻松的笑容来看,多半女儿的抚养权也没有旁落,如果不把离婚看成一件坏事的话,倒是可以说是万事遂心。

当然,在沈惜的角度,他不能妄自揣测,这究竟算是喜事还是坏事。

巫晓寒扁扁嘴:“说吧!我也想听听,你对离婚这种事还能说出什么样的贺词!”

沈惜伸手挠了几下鼻尖,暗暗措辞,这还是他第一次要开口祝贺别人离婚,难免有点缺乏经验。

头疼片刻,终于让他想到一句相对还算得体的话:“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祝贺巫大小姐在人生旅途上和一个不太合适的旅伴说了再见。”

“咦?你还读过《圣经》?”巫晓寒略感讶异。

沈惜翻翻白眼:“什么叫‘我还读过’?貌似我读过的书,应该比你多那么一点点吧?”

巫晓寒撅起嘴笑,纠正此前的说法:“好吧,算我说错了。应该这么说,你也读《圣经》啊?”

沈惜老实承认:“只是翻过两遍,记得一些片段而已。”

“好吧……”巫晓寒也没真把沈惜究竟读没读过《圣经》这事放在心上,她此刻想的是另一码事,“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对我说,祝贺我心结解了,所以……”

“嗯?”沈惜有点发懵。“心结解了”这四个字听着好像有点耳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巫晓寒做出个很不爽的表情:“你忘了?”

“你在说什么?”

“哼!男人啊!都是这个样子!”巫晓寒大失所望,“真是不可信赖啊!什么承诺都能抛到脑后,连你都这样!”

沈惜一头雾水:“姐姐,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哼!不说了!老娘要唱歌!快给老娘点歌!”离了婚的巫晓寒仿佛一夜之间从人妻人母回归到青春正盛的大小姐时代,装模作样地颐指气使,倒也挺像那么回事。

“好嘞,姐姐您想唱些什么呀?今天就咱们俩人,您唱个痛快,我给您伺候着!”沈惜凑趣地帮腔。尽管巫晓寒看上去对离婚这事并不太介怀,但毕竟是结束了十多年的一段感情,这种时候能多让她开心一点,总是好的。

巫晓寒满意地点头:“乖!伺候得好!姐姐给你吃糖!”

她想要唱的第一首歌是许茹芸的《破晓》:“忘了时间,忘了人会改变;忘了亏欠,忘了梦只剩一瞬间……”

巫晓寒从小就是文艺骨干,能歌善舞,高中时是班里的文艺委员。这么多年过去,歌喉一点都没有变化。这首歌她唱得很动情,从沈惜坐的位置望过去,她神情淡然,看上去只是在认真歌唱,缓缓讲述心情,但她此刻心底究竟在想些什么,恐怕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我爱你到明天,从此不再相见……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听到最后一段,沈惜耳边像响起一声沉重的叹息。

“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三十岁的人,听到这段歌词,总会比十几岁的小孩更有感触。

巫晓寒一口气唱了四首歌,基本上和《破晓》都是同一种类型,沈惜对此倒也不奇怪。无论在离婚这段时间里,她和周旻之间闹成了什么样子,此前毕竟有过十几年的感情和五年的婚姻,无论她性情多么洒脱,刚离婚没几天,总不能指望她马上就在KTV唱《嘻唰唰》。

所以沈惜一直没说什么,只是静静坐在一旁,每当巫晓寒的视线骚过来,就轻轻鼓掌。

巫晓寒总是展颜一笑。

唱得累了,她终于放下话筒,靠在沙发背上休息。沈惜为她点的是杯果汁,但她还是给自己倒了杯酒,和果汁换着一起喝。歇了一小会,她仰起身对沈惜说:“我不太会唱男人的歌,你会不会唱《命悬一线》?我突然想听这首歌。”

沈惜稍感为难,以他的唱歌水平,在KTV和朋友们一起玩玩,倒是不差,但在巫晓寒面前总觉得相差太远,有班门弄斧的尴尬,好在也就两个人,丢脸也只是丢在她一个人眼前。

“歌我倒也听过,不陌生,可这歌有点偏门,这儿不一定有。”

巫晓寒很执着:“那我不管。我就想听这首歌。机子里要是没有,你就清唱给我听呗!”

话说到这份上,沈惜只好去点唱机里搜找,好在这家KTV的歌库还真的很庞大,居然真让他找到了。这首歌他平时唱得很少,好在不是完全陌生,至少听过很多遍,歌曲本身难度也不大,唱起来还不至于荒腔走板。

其实,沈惜很明白巫晓寒为什么突然想听这首歌,这歌的歌词恰好贴合巫晓寒如今对爱情的许多看法:“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投入热恋。有人反复说着誓言,用力相信信念,离去时却仓促像一阵烟……”

唱过一段,进入间奏时,沈惜回头看了眼巫晓寒。她盯着屏幕上的字幕,嘴唇微微开闭,像在喃喃地跟唱。

“……一句话从生涩说到熟练,台风雨造访了风球第几遍。总有人情愿去吞下谎言,看不到甘甜后要背负的锁链。一首歌从深情唱到敷衍,坏掉的卡带它倒不回从前。总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高架桥依然喧嚣着蔓延,摩天楼分割天空视线。人群中匆匆陌生眉眼,依然各怀心愿,在一无所知时彼此擦肩。”

“‘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唉,是有过什么样的经验,才让人写出这样的歌词!好像有句话叫什么……情义千斤不如……不如什么来着?”

沈惜苦笑:“你还真是什么话都听过。‘情义千斤,不如胸脯四两’!”

“对!对!不如胸脯四两!”巫晓寒把手中的酒杯拍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自己本就丰满,被束身连衣裙紧紧包裹着,曲线愈发明显的胸部,“我这里应该不止四两吧?你说我又有情义,又有胸脯,为什么婚姻还是这么失败?”

沈惜支着下巴,若有所思:“爱情这个东西,没道理可讲的。纯洁高雅如奥黛丽o赫本,被人看作是天使一样的女人,一生也有过三段婚姻;艳美聪慧如伊丽莎白o泰勒,甚至结了八次婚,有过七个丈夫……”

“结八次婚,七个丈夫?”巫晓寒好奇地插嘴,一时没想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是啊。有两次,她是和同一个人结婚。理查德o伯顿和伊丽莎白·泰勒,结婚、离婚、复婚、又离婚,这不就和同一个丈夫,结了两次婚吗?你说像赫本、泰勒这样的,她们是少情义?还是少胸脯呢?或者是少地位,少头脑,少财富?她们的婚姻还不是照样分分合合的,哪有那么多道理可讲?”

巫晓寒淡淡地笑,无言地摇头。

“所以爱情这种事,有时候只需要经历,不需要思考。因为思考要依循逻辑,而在爱情里面,没有逻辑可言。来,我再给你唱首歌。”

“好啊!”巫晓寒“啪啪啪”地鼓掌。

沈惜开始唱黄舒骏的《恋爱症候群》:“关于恋爱症候群的发生原因,至今仍然是最大的一个谜……”

这首歌沈惜唱过很多遍,哪怕它号称是史上歌词最长的中文歌曲之一,他也几乎可以不看屏幕上的歌词就完整地唱下来。

“……不管你同不同意,自古到今许多例子证明,恋爱不但是一种病态,它还可能是一种变态。一般发病后的初期反应,会开始改变一些生活习性,洗澡洗得特别干净,刷牙刷得特别用力,半夜里突然爬起来弹钢琴。有人每天站在阳台对路人傻笑,有人突然疯疯癫癫突然很安静,有人一脸痴呆对着镜子咬着指甲打喷嚏,有人对小狗骂三字经……”

“……随着病情越来越变本加厉,人会变得格外敏感勇敢和恶心。写的说的唱的都像天才诗人一般才华洋溢,愈肉麻愈觉得有趣。有人恋爱之后每天躲在厕所哭泣,有人开记者会宣布恋爱的消息,有人总是喜欢两个人躲在黑漆漆的地方,像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每天忙着找人算命,挖空心思改变自己配合对方的习性,把每天都当作纪念日,把自己当作纪念品……”

“……经过一段轰轰烈烈热恋时期,不久就会开始渐渐痊愈。两人开始互相厌倦互相攻击对方缺点。所有甜言蜜语都随风而去,然后开始从错觉和误解中清醒。惊讶自己为何如此不聪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不顾父母朋友姐妹兄弟,开始感到后悔不已。然后开始感到疲惫沉闷气喘心悸牙痛头痛梦呓,然后是精神不济瞳孔放大脾气暴躁四肢麻痹,终于受不了要分离……”

巫晓寒并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歌,但每次听到时还是会为歌词中时不时透出的促狭和透彻而忍俊不禁。

“唉,黄舒骏把恋爱形容得那么麻烦,可还是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想要恋爱啊……真是自寻烦恼……”

沈惜能理解巫晓寒的感慨。

“呵呵,何止是恋爱呢?婚姻不也是一样?颠颠倒倒,纠结反复,五味俱全,不外如是。爱情中,错觉和误解其实永远都是占大头的。总有一天,甜言蜜语会随风而去。剩下的,终归是沉淀下来的平淡。仅此而已……何必多想,徒增烦恼。”

“哎呀!高僧啊!”巫晓寒一拍巴掌,“大师真是一语惊醒小女子啊!”

沈惜翻了翻白眼,没理她。

聊了这些,两人似乎突然陷入各自的思绪中,一时无话,也都不想唱歌。沈惜把原本点了的几首歌的原声放了出来,两人在歌声中静静对坐,各自喝着杯中的酒水,偶尔对望,相视而笑。

听了几首歌,巫晓寒喝完最后一口果汁,把空杯往桌上一放。

“好了!我又想唱歌了!帮我点首《泪海》吧。”

“你还真喜欢许茹芸,又唱她的歌?”沈惜一边碎碎念叨,一边利索地帮她点好了歌。

接下来,巫晓寒又连唱了三四首歌,充分显示出她今天强烈的试图表达的欲望。沈惜本想着今天任由她做想做的事,只是听她总唱这些苦情的歌,难免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抱着逗她开心的目的,他抢过话筒,唱起了欢喜闹腾的《胡说胡有理》。

对这首歌,沈惜不太熟,又不太适应这一类的曲风,好几次都没进对,还连着唱错词,总算嘴皮子还算溜,勉强把这歌唱完了。好在选这首歌就是想借着歌词来逗巫晓寒开心,唱得多烂都无所谓。

巫晓寒极少听花儿乐队的歌,这还是她生平第一次听到这首《胡说胡有理》。听着相声包袱似的歌词,觉得很新鲜,刚开始她还只是抿着嘴笑,在听到“大家要等我说开始以后再抢答,一定要等到我的始(屎)出来再抢……明白吗”这句后,再也忍耐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很快就唱到了最后一段“‘知道去年护城河碎尸案谁干的吗?’‘啊?’‘知道上月有人被打成弱智谁干的吗?’‘啊?’‘那前两天就你站这地方捅死一人,你应该知道谁干的吧?’‘啊?我不知道啊,你要干什么啊?’‘你真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啊!’‘哎?那你还不来份法制报!’”,巫晓寒被逗得前仰后合,完全不顾淑女形象,放肆地笑着滚倒在沙发上,不停大喊着:“太贱了!”

她今天穿的包臀裙下摆并不很长,只是到膝盖,滚倒在沙发上以后,裙底正对着沈惜,两条莹白圆润的长腿极其亮眼。好在包厢里灯光并不明亮,裙下春光并没有完全暴露,这使沈惜在面对她此刻不甚优雅的姿势时,还不至于太过尴尬。

大笑了一场,巫晓寒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选歌不再一味走之前苦情的路子,又唱过两首别的风格的歌曲后,突然选了首黄龄的《痒》来唱。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爱情啊,反正有大把愚妄;来啊,流浪啊,反正有大把方向;来啊,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啊……痒……越慌越想越慌……越痒越搔越痒……”

唱得兴起,巫晓寒站起身,在屏幕前伴着歌声扭动身躯跳起舞来。她身段美妙,腰肢绵软,在灯光摇曳明暗掩映的KTV包厢里,显得格外妖娆。

一曲唱罢,她回眸一笑:“痒不痒?”

沈惜微微一怔,望着她满脸的红晕和因急促呼吸而显得剧烈起伏的饱满胸部,不由得有些胸闷气短,莫名下身起了点反应,赶紧借着喝酒来遮掩情绪。

“呵呵,是你在唱这首歌,应该问你自己痒不痒吧?”

“痒啊……就是因为有点痒,所以才要唱这首歌啊!哼哼,反正现在老娘单身,想痒就痒,谁也管不着啦!”

沈惜低着头大口喝酒,不去看她。

巫晓寒自顾自地又点了两首快歌。包房里的气氛和之前有了微妙的变化。

又觉得唱累了,巫晓寒学着沈惜刚才的处理办法,放出歌曲原声当背景音乐,两个人闲坐聊天,有时也不说什么话,只是安静听歌。

“喂,问你个事!”巫晓寒喝完果汁以后一直都在喝酒,也不知是不是微醺的缘故,言行举止都显得略显放纵,她不怎么顾忌仪态地斜靠在沙发背上,把两条长腿都架在面前的矮桌上。女人摆这样的造型本就有些不妥,何况她今天穿的还是一条包臀裙,事实上,在沙发上摇来扭去这么长时间,裙摆已经往上缩起了许多,巫晓寒又始终没拾掇裙摆,此时此刻连内裤都快要露出来了。

沈惜不能不看她,又要小心翼翼地控制自己的视线不至于死盯着她的两腿之间。

“姐姐您说……”

“你交新女朋友了吗?”

沈惜倒是没想到她会突然关心自己的感情问题,微感诧异。

“没有……哪那么快?”

“那就是说,你和我,现在都是可怜兮兮的单身喽?”

沈惜转转眼珠:“是啊……无处收留的孤男寡女……呵呵……”

巫晓寒微笑着,像要说什么,却突然停口。

刘若英的《不朽》的前奏刚刚响起,她很想听这首歌。

“我走出那扇门,又变成一个人,但我知道自己不会再转身。阳光里的灰尘,飞舞得再兴奋,也犹豫不了梦想启程。风也许太冷,心跳却像打鼓声,寒冬里奔跑热血会沸腾。不妥协的灵魂,不绝望的认真,配不配不无聊的人生。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我走进一群人,心情却像空城,他们不能理解我胆敢纯真。最微弱的星辰,在某一个清晨,将证明自己叫做永恒。朋友问恨不恨,曾让我伤痛的人,我说我有很忙碌的青春……不停地走,世界就没尽头,从绿洲沙漠大海到港口,以后到底会是什么。我越来越懂,原来不朽的是,自由!”

“姚若龙的词写得真好……”不知什么时候起,巫晓寒已经坐正了身体,整理好了裙摆,手肘抵在腿上,双手拢在胸前,眼神变得十分温柔。

“听得懂的人才会觉得好。”沈惜微笑着补了一句。

“沈惜!”

“嗯?”

“和我一起唱首歌吧……”

“好啊。”沈惜拿起桌上的另一个麦克风。

巫晓寒跑到点歌机边,认真选了好一会,终于挑出了一首,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我对你有一点动心,不知结果是悲伤还是喜,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害怕爱过以后还要失去……人最怕就是动了情,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却陷入爱里。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也许应该放心,让爱一步步靠近。”

沈惜望着她望向自己的清澈如镜,温柔似水的双眸,心头像被重锤撞击似的。

放下麦克风,两人坐回到沙发上,一时都不知说什么。

还是巫晓寒先开口:“和你商量个事……”

沈惜毫不迟疑:“说。”

“收留我这单身女人几天,方不方便?”巫晓寒双眼紧盯着沈惜,看似随意,心底却万分紧张。

沈惜微微发愣,随即若有所悟。

“行啊!巫大小姐想来住,随时开口,不方便也要创造条件给你方便!”

巫晓寒做了个得意的鬼脸。

“那长假剩下这几天,我可都赖在你家了!你想好怎么招待我哦!”

说好了要去沈惜家,两人也就都没什么兴致唱歌了,正好时间也到了下午四点,他们结账离开了KTV。时间虽还不算晚,但天色却阴沉得像即将要入夜一般。最近一周一直在下雨,昨天难得阴了一天,今天又变得暴雨如注。

沈惜先把巫晓寒送到她父母家楼下。离婚后,她和女儿就住到父母家中,此前她与周旻一起住的那个房子,离婚后虽然仍归她所有,也还有很多个人物品存放在那边,但巫晓寒已经确定今后不会再回那边去住了,准备过段时间就把房子卖掉。因为说好接下来几天都要去沈惜家住,所以她需要先回来取些换洗衣服和个人用品。

约好一个小时后再来接她,沈惜驾车离开,在附近找了家大超市,精心挑选起这几天可能用得上的食材来。

之前好几天里,沈惜都没在自己家里吃过饭。上周六是他与沈惋的生日,中午在爷爷家里吃饭,晚上则去了沈惋家中,和姐姐一家三口共进晚餐。和姐姐姐夫一起喝了点酒,不方便开车,他索性就在姐姐家过了夜。周日,沈惜应约去了袁姝婵家,和她一起窝在沙发里看了一下午的电影,顺便做了几次爱做的事,晚上也没回家。国庆前两天,他在自己的书店办了个本市知名青年作家的联合签售会,忙忙碌碌,更没空回家从容做饭给自己吃了。再加上昨天晚上王逸博小两口请他吃火锅,细算下来,他已经有五六天时间没用过自家的炉灶了,冰箱里空空如也,好像连牛奶都已经喝完了。

听巫晓寒的口气,接下来的国庆假期都要在他家过,那就还剩下整整五天六夜,总不能总叫人家陪着自己吃外卖吧?沈惜又不是不会做菜,怎么可能如此怠慢贵客呢?

采购完毕,返回巫家接上了巫晓寒,五点半多一点的时候,沈惜载着她回到自己家里。巫晓寒不是头一回来,轻车熟路地将自己的简单行李放进客房。沈惜让她在家里随意活动,自己一头扎进厨房,忙活起晚餐来。一个多小时后才招呼她上餐桌吃饭。

“饿死啦!饿死啦!七点多啦!新闻联播都开始了,要是在我爸妈家,这时候碗都洗好了!”巫晓寒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沈惜快步往来于厨房和餐桌之间,将菜一盘盘端上桌,一边轻轻拍着桌子抗议玩闹。虽说表达的是不满,但瞧她满脸开心的笑意,哪有半点生气的样子?

沈惜也不辩解,只是抱歉地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手慢!”

巫晓寒本就只是傲娇地闹一下,在他第三次从厨房端菜出来时,就不想再玩了,刚想提筷子,却见沈惜再次转身走向厨房,不由得有些惊讶:“还有菜啊?你做了多少啊?这已经三个菜了,我们就两个人,吃不完的!”

沈惜很快又端出来一碗汤,再取出一瓶白葡萄酒,这才在桌边坐下。

餐桌上摆放着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蚝油芥兰牛肉、西芹炒百合、葱香蒸蟹和海带萝卜汤。全是些家常菜,说起来都不复杂,但看上去色泽丰富,绿、红、白、黄、黑,搭配得煞是好看,热气蒸腾,香味扑鼻。

“哇!看不出你这么能干啊?”巫晓寒先夹了一筷百合,塞进嘴里,还没等咽下,就对着沈惜不住点头表示赞许,又把筷子伸向牛肉。

“到了英国,想吃点好的,只能学着自己做。你也知道国外那些所谓的中餐馆,究竟是什么味道。你别说你不是这样过的啊。”沈惜先给巫晓寒舀了一碗汤,小心放到她面前,再分别给自己和她倒了杯酒。

“那倒是,我也是自己做的。”巫晓寒深有体会地点头,“只是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烧起饭来还像模像样的!我做饭也不差哦!这样,住在你家,多少也该干点活,明天我来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啊!”沈惜举杯祝酒,巫晓寒灿烂一笑,举杯回应。

一会开上几句玩笑,一会讨论某种菜式的做法,一会又说起几件读书时的趣事,两人的这顿晚饭吃得开开心心,圆圆满满。

饭后,沈惜收拾完厨房和餐厅,巫晓寒已经洗过澡,换了身纯黑无袖真丝睡裙,坐在沙发上翻着杂志。沈惜赶紧也去冲了个澡,回到客厅后,站在沙发边问:“要不要喝咖啡?”

巫晓寒抬眼望着他,眼神中柔情万种,她轻轻摇了摇头,突然问道:“外面是不是还在下雨?”

“啊?”沈惜一怔,反应迟了半拍。

“我想知道,外面还有没有在下雨?”

沈惜走到正门右侧床边,掀起窗帘望出去。

“还在下,雨很大。”

“我猜也是。室外风雨如晦,而我们刚刚享受完一顿丰盛的晚餐,洗过了澡,舒舒服服地坐着,可以安心闲聊,我怎么觉得那么幸福呢?”巫晓寒微闭双目,淡淡地感慨。

沈惜微笑不语。过了一会,巫晓寒像突然想起了什么,睁开双眼:“你还记不记得?‘风雨如晦’这个成语,是小学的时候你教我的。”

“是吗?”沈惜真的想不起这么一件小事了。

巫晓寒双手合十,放到唇边,微微摇头叹息:“你看,对同样的两个人,就算是一起经历过的事,记忆却不一样。我记了那么多年的事,你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沈惜在她身边不远处坐下。

巫晓寒沉默着,像在想什么重要的事,沈惜也就不开口,免得打扰了她。

“你和孙易峰还有联系吗?”

沈惜不太理解巫晓寒为什么这时突然提起她的高中男友。

“几乎没联系。大学的时候,有年暑假,办过一次高中同学会,见过一次。后来我在英国的时候,又办过一次,但我没参加……”

“那次我去了,我那个时候已经从澳大利亚回来了吧。孙易峰那一次也没去,我没见到他。我记得,高中时候你和他也算是比较要好的朋友,为什么后来一直都不联系?是不是因为我啊?你这么讲义气?”

沈惜认真想了一下。

“可能真的是因为你吧……虽然,平心而论,当年的事很难说谁对谁错。你们的恋爱,发生在我们都还那么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年龄,我们自以为什么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我们自以为最懂爱情,其实最不懂的就是爱情。那个年龄段,很难说谁真的爱谁,更说不上谁辜负了谁。从理性来讲,我知道不应该因为他和你分手,就不和他做朋友。这样好像有点幼稚。但是……这都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三十岁的我,回头看过去,才能这么淡定地说这番话。在我们十八岁的时候,对于他那么无情地和你分手,对你造成的伤害,我是怪他的。”

巫晓寒歪着头,盯着沈惜的眼睛,嘴角稍稍上翘,有一丝难言的意味。

“怎么说呢?现在想想,孙易峰那时候可能真的很纠结。一方面他要专心读书,准备高考;一方面又有了感觉,想能和你在一起。他没能控制住自己,主动向你表白,和你谈了大半年的恋爱,可一到高三,高考的压力一大,成绩有了波动,他最终还是果断地选择与你分手,全力备考。我可以理解他身上的压力,作为从下面县里考进一中来的农村孩子,作为中考时的全市第三名,作为高中那几年里常年的年级第一,所有人都在说他一定会考上清华,肯定有压力。在最关键的时候,他选择集中精力,无可厚非。但他的选择让一个女孩子承担她原本不需要承担的痛苦,这是我当时无论如何都说服不了自己去原谅他的。在这段感情里,你没做错什么,相反,你付出了很多。好多次,放学后我们学生会留下开例会,你都会呆在教室里等着和他一起走;很多个周末,我们在学校里有活动,你会到学校里来陪着他,哪怕只是远远看着。孙易峰长得比我帅,成绩也一直都比我好,体育什么的,我们差不多,他足球技术比我差,但篮球技术比我好很多,总而言之,在学生时代,他没什么地方比不上我,相反,很多地方都要强过我,可我从来没有羡慕嫉妒过他。你知道吗?只有一次,一次,我对他有那么一点点羡慕……”

“什么事啊?”巫晓寒对此大感兴趣。

“那次,你在校广播站为他放了一首刘若英的《当爱在靠近》。在广播里,你没说他的名字,只说想把这首歌送给一个人。可谁都知道,那个人,是孙易峰。”

巫晓寒微微张口,眼神飘忽,像是陷入了多年前的记忆。

“孙易峰坚持要和你分手,不能说是犯了多大的罪过,但我更不愿接受,他这样做是对的。时至今日,即使我能更加宽容地看待年轻时候的我们,可我还是想站在你这一边。不管我们能做到多么理智的程度,人,总还是会有立场,对吧?”

“我为孙易峰放那首歌,应该是那年的九月的某一天,反正是高三刚开始的时候,是吧?那时候好像规定我们高三的播音员继续参加广播站活动,最多只能延续到国庆假期为止,然后就要退出广播站了,所以我就假公济私地播了一首歌。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一个月以后,孙易峰就对我说要分手。我当然很难过,好像为这事还请了两天假,没去学校……”

“对。那时候我们说要去看你,但你拒绝了所有人。很多朋友都担心会不会影响到你高考的状态,但你回来上课后,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期末还考了全班第四,比我考得还好。更没想到,高三下半学期,你一边备考,一边又和周……旻谈起了恋爱。”说到最后一句时,沈惜稍有停顿,见巫晓寒听到那个名字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就坦然把话说完。

“我很厉害吧?是不是很坚强啊?”

“是啊,小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其实没什么厉害的。一开始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坚强,明明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很喜欢他,失恋了却完全不当一回事,很快就放下了。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厉害,我为当时的状态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嗯?那是因为什么?”

“初二的时候,有个男生追我,我告诉他,我只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努力学习,再考上我最想去读的大学。高考之前,我绝不会为了谈恋爱而分心。没想到,我斩钉截铁说出来的这句话,在进了一中第一个星期以后,就作废了。我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哦?”沈惜微微一怔,巫晓寒和孙易峰的恋爱是从高二开始的,而且一直以来所有人都知道当时是孙易峰苦追巫晓寒,谁都不知道,原来她高一时就另有心上人。

“我和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其实早就认识了。初中没在一所学校,高中又分到一个班里。而且,我们还一起成为了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第一次播音就是和他一起。我经常会在足球场上看到他,每次我的目光都会随着他的身影走……我觉得,我真的是喜欢上他了。”

沈惜的笑容慢慢凝固在脸上,他越听越觉得,巫晓寒口中的那个男生很像一个他从没想到过的人。

“可那个男生好像对我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可我看得出来,他对我,没有一点点男生对女生的那种喜欢。那时候我胆子小,心里有感觉,却不敢主动去找那个男生表白。一年多过去,我们一直都是单纯的好朋友的关系,我觉得可能我真的没机会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就在这时候,孙易峰向我表白。说真的,在那个时候的我看来,他和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很像,长得也都很顺眼,成绩都很好,都很擅长运动,课余活动能力也都很强,参加了很多学生会的活动。如果把这些标准列出来一条条细细对比的话,孙易峰可能看上去还要更好一点点。他说喜欢我,我没有马上答应,但心里还是有一点点开心的,毕竟,我也不是没人喜欢,对吧?他们那么的像,而孙易峰对我又那么热烈地表白,让我觉得,这种感觉也挺好的。刚开始我真的不知道对他到底是什么感觉,时间长了,慢慢的我就觉得自己也挺喜欢孙易峰的,终于有一天,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沈惜知道此时不是插嘴的好时机,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呢?”

巫晓寒吐吐舌头:“如果我说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我那时候很不负责任啊?”

沈惜若有所思,但非常认真地摇了摇头。

“其实,这哪说得清啊?‘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在那么年轻的时候,我们谁能想得那么清楚呢?我们爱的究竟是那个人,还是那个人身上的某些光环?我答应做孙易峰的女朋友,是因为我喜欢上了他,还是因为他在各个方面都像我喜欢的那个男生?真的,我不能下断言,我不知道。但至少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很认真,我真的想要好好对待自己人生里第一个爱的人。后来,孙易峰说要专心读书,不能再分心,所以要分手。我很难过,因为我很投入,我觉得自己被辜负了。三十岁的我,回头看那个时候,真的会想微笑,大概只有小女孩才会那样投入一段感情吧,哪怕其实这段感情根本就说不清楚……可在家待了两天,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那么难过。我一直对自己说,那是因为我足够坚强,才能那么快就治愈情伤。可是后来有一天,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触动了我,让我突然间意识到,不是的,我没有那么坚强。我之所以只难过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是因为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孙易峰只是很像很像我喜欢的那个男生,给了我爱的错觉罢了。像,就只是像,孙易峰,毕竟只是孙易峰,他,不是……沈惜。”

沈惜低下头,轻轻吐出一口长气,随即又尽可能自然地仰起脸,继续保持平静。

巫晓寒像要把过往十年里的细碎思绪统统一吐为快:“可是沈惜并不想和我有除了朋友以外的关系,只有孙易峰才喜欢我,那又怎么办呢?而孙易峰也只是喜欢我很短的一段时间而已。也许是我天生就不吸引像你们这样的男生?那换一种类型会怎么样呢?高三时周旻追我,我知道在我所有的朋友,包括你的眼中,我和他根本就不合适。可那个时候,对十八岁的我来说,我真的被他身上的一些优点打动,他胆子很大,很讲义气,而且对我很好。他的世界对我来说,很陌生,有点害怕,可也很有吸引力。何况他和我在一起后,慢慢地改变了很多。我感受到了他愿意为我做出改变,我很感动。既然我曾经喜欢的男生只把我当作好朋友,那和一个和他完全不一样,虽然看上去坏坏的,但对我真的很好很好的男生谈恋爱,其实也挺不错的。对很多人来说,我和周旻在一起,好像是因为被孙易峰抛弃之后的自暴自弃,不是的,我是真的觉得很开心,才会和他恋爱。即使到了今天,我也不会说自己当年的选择是错的。就像许茹芸唱的‘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虽然现在我和周旻到了离婚的地步,可此前我们在一起十几年,回想起来,还是开心的时候更多。如果这些岁月里陪着我的是另一个男人,我是不是也能和他在一起整整十年呢?谁都说不准。”

沈惜默默点头。

“从澳大利亚回中宁,工作,和周旻结婚;我当年喜欢的男生也从英国留学回来,做生意,谈恋爱……我们过着各自的人生,常常抽时间见面,吃饭,聊天,很完美啊。我没想过自己对这个男生还会有旧情复燃的可能。年轻时候的喜欢,就像一种美好的纪念。长大以后的友好相处,像是在宣告我们各自的成长。只有不切实际的人,才会一直活在过去的梦里。人,总是应该站在现实,然后向未来看。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我想,我应该会和那个男生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喜欢,真的只是曾经的怀念而已。”

沈惜认真地望向巫晓寒,她也没有逃避,两人不约而同凝视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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